(柬埔寨.金邊)洪森總理週三表示,政府已兌現承諾,在《刑事法》通過後,把《反貪污法》草案隨著呈上國會審議。
他說,無論如何,國會11日將通過《反貪污法》,國會10日上下午都召開特別會議審議草案,“《反貪法》草案將如我所預估的通過。”
洪森總理週三上午在洲際酒店主持新《刑事法》國家宣傳會時如此表示。
總理表示,擬定《反貪法》草案最重要的是讓該法與其他法律的規定相符,尤其是《刑事法》,因此,它必須待到《刑事法》通過,以避免兩者相沖突。
他說,《反貪法》隨著《刑事法》之後而呈上國會,並不是巧合。
洪森總理也諷刺反對黨,指該黨在競選宣傳時承諾如果勝選,3個月內即讓《反貪法》面世,但反對黨現在並不希望通過法草案。
針對人權黨抵制、沈黨與民間組織要求修改《反貪法》草案之事,總理回應,這些人要修改反貪法草案,就等2013年國會選舉胜選後,才實行吧。
他說,人權黨、沈良西黨的少數國會議員以及非政府組織,不能取代國會的聲音,所以,只有讓國會與參議院的大部分議員決定是否通過反貪法草案。
總理還透露,《反貪法》生效後,不只政府官須呈報自身資產,就連非政府組織領導也要呈報,因為過去部分非政府組織領導假公濟私。
另外,洪森總理也表示擔憂擁有兩個國籍的人士,有些會虛報在我國的資產,以避免向另一個國家政府繳稅。
反貪單位7成員來自政府
另外,10日的國會會議,已通過了《反貪污法》9章中的第1章和第2章,另7章將於11日繼續審議。
盡管沈黨議員任速萬要求國會修改《反貪污法》第2章,惟國會仍在週三下午會議上以高票通過了第1章和第2章。
任速萬表示,《反貪污法》的第2章規定反貪理事會應有11位理事,然而,理事會的7位理事已經指定是來自政府部門官員。
他說:“如果反貪理事會的部分理事是政府部門官員,這就不能有效執法,我國也不能消除貪污行為。”
撥出特別預算.培訓官員認識刑事法
洪森總理週三表示,《刑事法》是確保刑事法庭的運作、審判,以及為我國人民討回公道的基本法律工具。
他說,刑事法反映了政府對司法與法律系統改革的決心,新《刑事法》讓我國有效和全面地打擊社會各種新形式的刑事犯罪與其他現代化的犯罪。
他說,該法參與更新了我國的法律系統,包括為《反貪污法》草案的通過舖路。
總理表示,隨著我國和平、政府穩定、社會治安與秩序逐步恢復,司法與法律系統改革對政府進行各方面的改革扮演了舉足輕重角色。
他說,政府高度關注司法與法律系統改革,著重擬定更健全的法律、更新法律,以及實施各個重要的措施,目的是加強司法機構的能力、獨立與中立,提高人民權益與名譽,維護社會的公正、減少貪污腐敗現象。
洪森總理認為新《刑事法》共有4個優點,一、加強法制國、民主、維護柬埔寨人民的權益與名譽;二、更新刑事範疇的法律;三、加強司法機構,尤其有效而公正地裁決刑事案;四、讓人民更易於接受法律與法庭的相關咨詢.
司法部長翁旺瓦特納表示,新《刑事法》是內容廣泛而重要的法律,必須向執法官與人民廣泛宣傳,保障正確執行。
他說,由於此法非常重要,政府決定撥出特別預算開辦培訓班,向執法官、人民與全部相關部門官員提供培訓。
同時,司法部長也要求法庭官員努力加強對該法的認識,因為法律再好,但執法者不明白,也不能確保人民獲得公道。(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