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逸在《溝通平台》嘗試反駁我的文章〈走向理性,告別偏見〉,但他恐怕不知道他所謂的反駁其實佐證我〈走〉文的論點,反映他的偏見與非理性。
一個人一旦對某人或事或觀點存有偏見,往往不能理性思考。我遺憾李君還未仔細閱讀我的文章,就迫不及待地反駁,把我未說的話塞進我口里。他在〈反駁〉一文中指我在我的文章中說“傳統教會把一己當作審判眾生的絕對標準,這是不對的”。李君說得對,我如果的確說過這句話,這是不對的。但事實是,我並沒有如此說,我是指“無論是宗教原教旨主義、種族主義、性別主義,或異性戀霸權∕主義,均是把一己當作審判眾生的標準”,因為傳統教會不是一無是處,因為傳統不等於錯誤。這點是他對我文章的誤讀,我並未指傳統教會把一己當作審判眾生的標準。
接下來,是他對理性的誤解。當我談及理性時,我不是指某人的思考結果,我是指普遍的理性。因此,按李君的例子,金正日使用原子彈威脅周邊國家的安全時,這是金正日思考的結果,不代表他理性。一個人可以從報復或自私的角度思考問題,但這不等於他理性思考。
我在〈走〉文中所強調的理性,是指對事實的尊重,而非在漠視事實的情況之下,不分青紅皂白的迷信聖經或字面解經。李文指同性戀是錯誤的,因為這是聖經的教導,然後他再沒有舉客觀事實論證。這恰恰是宗教原教旨主義迷信宗教經典的思考模式。李君對聖經的觀點和思考模式,並指同性戀是錯誤的推論,和當年傳統教會燒死反對“地球中心論”的科學家、支持奴隸制、反對女性講道,一模一樣。這是何等不幸。
甚麼時候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才會學會以史為鑑?
甚麼時候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才不會把一己的宗教或對聖經的理解,當作審判眾生的標準,而願學習擺事實講道理?(星洲日報/溝通平台‧讀者:歐陽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