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逸君在〈反駁歐陽文風〉一文中說,他對於有人假借教牧之名,進行違反《聖經》教義的教導和斷章取義的歪曲之事,感到傷心和難過。對於這類異端份子,扭曲信仰真理的,以所謂的邏輯學和社會學推理來凌駕於真理之上,把所有不認同他的論說、推理和邏輯的真理,都冠以“原教旨”主義來看待,也難怪李君感到氣憤和無奈。
其實,往深一點看,對於這類自以為是的異端邪說份子,何必跟他一般見識,熱情回應辯論真理的對與錯。這些人硬把世紀罪惡如同性戀,簡單化如左右手的問題,也是“自然”的對的;硬把古聖賢人解釋《聖經》真理的學說,批判為“原教旨”主義的;硬把“套套邏輯學”捧為至高無上的金科玉律,把它當著是現代解讀《聖經》最理想,最有效的哲理的,像這樣的人何必跟他浪費時間和口舌,爭辯甚麼是真理,甚麼是謬論。
當有人寧捨天倫之樂的家庭生活,違背他以前做人處世的原則,心甘情願地離棄真理,享受“與眾不同”的生活環境時,他的信譽已經破產,豈會再以真理自居,以上帝為中心,讓祂居首位,掌王權。反之,現在看到的是,他常藉著許多人性的邏輯思想將自己“獨特”的行為和思維合情合理化。他會引經據典,敘古論今的告訴大家,以前的種種解釋是不對的,大家需要以開明、理性、合情、合理的思維去解讀,不能一味地持守“原教旨”主義心態來看待問題。
身在21世紀,許多不法之事與日俱增,有人還是會理直氣壯、“據理力爭”的告訴大家,以前被看為不法的行為,目前有許多國家、州屬通過立法將這些不法之事,如同性戀和墮胎合法化。同時,還有許多名人也好斷袖之癖呢!
這些人沒有想到,如果這些不法之事真的可以經得起時間和空間考驗的話,何須靠立法將之合法化?(星洲日報/溝通平台‧讀者:潘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