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關於死刑的爭論在美國成為焦點話題,美國研究員於是進行了一項實驗。他們集合人數相等的死刑支持者與反對者,測驗他們觀點的強度,然後讓他們讀一篇立場中立的文章,內容詳細並綜合的列出死刑有效嚇阻和無效嚇阻犯罪的證據。研究員再次測驗參與者的意見,結果發現他們對自己原本持有的觀點態度不僅毫不動搖,還變得更為堅定。
實驗結果顯示參與者不只是接受,而且是僅僅接受了證實自己觀點的證據,而忽視那些不支持自己觀點的。因此他們在實驗後更堅信自己是對的,而和自己意見相反的人是錯的。
上述實驗載錄於丹‧賈德納(Dan Gardner)所著《販賣恐懼:脫軌的風險判斷》(Risk:the science and politics offear)。心裡學家彼得‧瓦森將這類人類心理傾向稱為“驗應性偏誤”,意即人類有自我確認的天性,也就是英國哲學家法蘭西斯‧培根所言:“人類的判斷力,只要接受了一個意見(不論是一個被普遍接受的意見或是個人贊同的意見),會找來所有其他的事來支持和同意它。雖然有更多更重要的相反例證存在,它卻會或忽視或鄙視,或選擇性的摒棄和拒絕,用這一強大而有害的預設確保它之前的結論不受侵害。”
“驗應性偏誤”指括的是個人層面,而當有共同信念的人聚在一起時,有關群體就會出現一種心理學家稱為“團體極化”的現象――當想法、觀點或立場相近的人聚在一起時,他們原有的觀點容易變得更極端。
從“驗應性偏誤”到“團體極化”,實際上就是從現代心理學的科學角度詮釋了一句古老的中國成語――黨同伐異;“驗應性偏誤”和“團體極化”不僅是黨同伐異的現象,更解釋了黨同伐異現象的成因。
看看最近幾週馬華各派領袖和支持者之間的角力,馬華黨爭,正是一個活生生的黨同伐異演示場:各別派系的支持者只看到,也只想讓別人看到本身所支持領袖的優點和功績,而對這些領袖的缺點和劣跡則視而不見、絕口不提;但對於敵對派系的領袖,則只看到和強調他們的缺陷,而對他們的優點則一筆抹殺;而當本身支持的領袖遭人批判時,支持者們總可以提出一大堆能夠為他們辯護的證據,而對那些存在的反證,即不利於己的證據,則完全隻字不提。
這說明了,馬華黨爭已經讓這些支持者陷入“驗應性偏誤”現象,而當陷入此心理現象的是一大群人時,就會產生所謂的“團體極化”——各別派系支持者對於本身領袖的歌功頌德,以及對別派領袖的憎惡咒罵,已經越來越極端,越來越失去理性。
當然,從古至今,黨爭都是這樣打的;但問題是,現在馬華各派系的領袖,實際上個個都有痛腳,個個都有污點――翁詩傑有“誠信”問題,蔡細歷有“性愛光碟”污點,廖中萊有“逼宮”罪名,即便是重出江湖的前總會長黃家定,也必須面對“回鍋”
的指責;也就是說,如果要比臭比爛的話,每個人都可以列出對手不能當選的50個、甚至100個理由。
但是,你提出了別人不能當選的理由,卻不意味著你“因此”應該當選;與其告訴別人你的對手不能當總會長的100個理由,不如告訴別人你應該被選為總會長的一個理由,因為這應該才是,也必須才是黨員和社會要知道的。
一位已經退休的馬華領袖曾對我說,比起梁陳黨爭和雙林之爭,這次馬華黨爭是最糟糕,最讓馬華沒有尊嚴的一次。其實,這一場黨爭之所以打得那麼“爛”,是因為打得完全沒有了“格”。沒有大視野,沒有大格局,派系支持者把“驗應性偏誤”和“團體極化”發揮到極致,一味抓辮子捉痛腳,連“為甚麼我應該當總會長/署理總會長/副總會長”這樣一道最基本的問題,也有人無法堂堂正正的回答社會,如此黨爭,還有甚麼格局可言呢?(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張以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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