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了8月10日《溝通平台》專欄陳莉珍寫的〈法律論壇被迫中止〉、《夜雨晨風》專蘭鄭丁賢寫的《誰人生氣,誰人怕?》,以及8月11日《有話直說》專欄許欽斐寫的《只不過是一個論壇》,上述講述律師公會所舉辦的“改信回教”論壇被迫半途結束的評論,讀了大快人心。
確實,在律師公會會所這種私人地方舉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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壇,讓一些參與者能夠通過民主平台說出自己所面對的宗教際遇,並沒有質疑憲法條文,有何不妥?上述3篇評論,公正的將平民的心聲帶出,是在貫徹為讀者群仗義執言的報人職責,同時扮演好人民喉舌的角色。
其實,每份報紙的新聞大同小異,讀者要看的是報章評論員的獨到見解,很多時候,報紙的賣點就在於評論是否“敢怒敢言”且言之有物,哪些敢為人民伸張正義的報紙最受歡迎。
在大馬這種言論自由受箝制的地方,個人認為,《星洲日報》已經盡力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