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益金》接受來自全國各地的捐款,讀者可以依循以下資料捐獻給指定病黎或直接捐給《光明公益金》。
如果病黎患病住院需要醫藥費,本報的作法是直接把籌得的錢付給院方,另外視病黎的需要分配生活費,盡量不讓病人領取一大筆錢,因為我們相信,捐款人希望我們善用義款,因為他們捐出的也是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如果義款數額超出所需,多餘的款項將轉捐給其他需要者或作為其他公益用途。

捐款詳情

捐款須知:
1.支票抬頭誌明:GUANG MING RIBAO Sdn. Bhd. ( Charity Fund )
2.支票背面請注明指定病黎的名字(如果注明給指定病黎)或《光明公益金》(如果捐給《光明公益金》),捐款人中英文名、地址及電話,方便寄回收據。
3.如果義款數額超出所需,將轉捐給其他需要者或作為其他慈善用途。
4.支票寄往:
   《光明公益金》Guang Ming Ribao
     67,Jalan Macalister,10400 Pulau Pinang.
聯絡:04-222 6783
傳真:04-222 6767
電郵:gslye@guangming.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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