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評論‧廖啟煌:政治龍卷風中的警察

“警察一隻腳踏在墳墓,另一隻腳則踏在監獄。”不記得這是哪一位警界元老所說的話,但這句話基本上是可以反映一個警察一生的故事。

私底下來說,我有時是很同情警察的。警察圍捕匪徒,匪徒拒捕甚至開火還擊,那麼警察要是開了太多鎗,擊傷或擊斃匪徒,在外國,警察又馬上會被控告一條莫名其妙的罪名,那就是“執法過當”。為何如此?只因為在小老百姓的心目中,警察有鎗有權有勢,是強者,強者就一定有更多的機會可以欺凌弱者,由於先入為主的主見或成見,警察也就永遠都活在放大鏡顯微鏡檢視下,最近一連串引爆的司法地雷,部份固然是良莠不齊的個人因素,但有部份也是與前述的“執法過當”成見有關,則是說警察可以向犯罪違抗份子開鎗,但不可開太多鎗,否則就是強者欺弱者的不平等現象。

肅貪會2位主任的受賄勒索案,的確是有點出人意料之外,發展得如此快速,不到幾天時間急轉直下,從警方站在法律制高點的有利攻擊位置,到現在退守為防禦捱打的位置,甚至可能還會進一步惡化為政治大風暴,警總都得承認,“警方已處於夾擊的位置中”。

總統蘇西洛指定8位民間法律精英份子組成真相調查委員會,就已經在反映總統為了平衡各方人士對警察執法公正的懷疑,所作的因應對策,此一決定無疑對警方來說是非常沉重的打擊。晚報就這樣報導,警界內有近10位一星與二星將領,對此次一連串衝擊警方的不利新聞與報導,還有專業與公正的淪喪感到痛心與失望,準備聯袂退出警界,如若此一報導屬實,將再進一步把警方置於眾的之矢的不利位置。

對這一次重創警方的風暴,個人認為首先是警方沒有做好形象包裝的市場推銷學問。由三星警司的“壁虎對鱷魚”

謬論開始,警方就一直給人負面的印象,而且也一直沒有高層人士出來為這句話打圓場,拖了3個多月,最後鬧到8人小組成立,警總才出面道歉並譴責此一言論,但時間上的拖延已經把民眾對警方的負面印象帶到了新高點。

就在形象受創的不利時刻,卻還一再讓這三星警司上電子媒體接受訪問,在各類場合曝光,而不是推舉其他形象比較健康的將領出來作公關親民的工作。大家都可以看見,局面就靠身為發言人的二星將領來獨自苦撐,結果最近數週來的印刷媒體,都成了一面倒在為肅貪會背書。媒體的言論在很大程度上是代表民眾的心聲或心態,但也同時會潛移默化地影響民眾的看法和立場。警方讓自己一再成為媒體負面消費的材料,實在是有欠明智。順帶一提,廣告人協會的主席最近就作出預測,在未來的2年內,無論是警察還是肅貪會,都將要撥出大筆的廣告預算,作為修補受創的公眾形象,也就是說廣告界到時會發一筆大橫財。看到這樣的預測,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

有人這麼說過:“一個社會話題,如若有2個人以上在關心和討論,就已經是政治話題。”有沒有這麼嚴重,我們也不必細究,但要是在綱路上的Facebook已經有超過100萬人在留言時,就已經清楚表示民意的趨向何將。當錄音帶的文字記錄已經開始在平面媒體上轉載時,警方卻在指責錄音帶是否偽造,要追究竊聽過程是否合法,揚言刑事責任如何嚴重等等。卻不知這錄音帶內容的聳動與荒唐,已經讓民眾根本就不在乎竊聽過程是否合法,警方在這個關鍵深刻,不準備滅火,卻作了下下策的決定,把肅貪會的2位副主任扣留,於是事情也就不可收拾了。

肅貪會主任AA的謀殺案,這幾天也是鬧得滿城風雨,牽涉教唆殺人罪嫌的WW警察上校,在出庭作證時,推翻以前所作的證供,指出他是在受到脅迫利誘的情況下簽署那些已經擬好了的供詞,頓時又引爆了另一顆埋伏已久的地雷。再來看看警方如何因應此一突發事變。一星將領發言謂WW如此做法將要面臨法律制裁,最高刑期可達7年徒刑,但我的心中卻是在想,WW罪名如若成立,他可能要判處死刑或至少10年以上徒刑,那麼他還會在乎7年徒刑的威脅嗎?警方也透過發言表示,沒有WW的證詞,也一樣能定AA的主使殺人罪,可是為何AA案件的公訴檢察官又卻要WW上校出庭作證,無非是希望他能說服主審法官相信AA有罪。

有個怪異的現象值得大家研究,如此的世紀大案,卻是所有偵辦的警官都沒有一個人上庭出任證人,在其他國家的司法制度裡,由最早到達現場的警方低階警員到偵辦的高階警官,通通都要出庭作證,接受質詢。現在WW推翻以前的證詞,公訴檢察官與警方才“臨時抱佛腳”,“亡羊補牢”,才要把偵辦此案的警官傳喚上庭當證人,徒讓媒體又多一份消費警方的負面材料。

警察站在執法的第一線,直接與大眾接觸,也就最易產生摩擦爭執,警察也就不能漠視民意的趨勢,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此次肅貪會的風暴,部份成因也是因為警方三星將領竟然飛赴新加坡會見肅貪會的通緝犯,此種作法,是令民眾無法接受的。可是,警總卻在國會第3委員會聽證會上說:“印尼的法律沒有任何條文是禁止警察不可以與肅貪會的通緝犯接觸的。”這句話也許沒錯,但這個社會,很多事情並不是沒有法律明文限制。我們就可以任意地去做,法律就沒有明文規範我們必須奉養父母,尊重長輩。因為作為社會公民,還有無形的道德良知在約束人們的言行舉動。12年前某週末下午,路過珍加鄰某中型大學,一大群大學生正在示威,反對新秩序政權的腐敗與貪污,當時中央的命令是,所有大學生的示威只准許在校園內舉行,不得走出校門。

當時我見到的情境正是大學生們要往校園外衝,打算上街頭抗議,警察築成人牆,拼命攔堵,雙方激烈的肢體撞擊,內中有一位年輕警員的臉孔因痛苦而扭曲變形,讓我既同情學生,也同情警察處境之艱難。看看今日警察處於政治龍卷風的困境,與12年前我所目睹的那幕景象,竟然是有幾分相似。(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