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雅加達)石油觀察家庫爾圖比指出,與其政府從其他國家進口液態天然氣,不如把出口到中國海洋石油公司(CNOOC)的當固液態天然氣合同轉移到國內,以緩和目前國內對天然氣的短缺情況。
他說,目前出口到中國的液態天然氣價格非常低,但相反的政府卻以高價從卡塔爾進口天然氣,如果中國海洋石油公司不願意抬高當固液態天然氣的合同價格,政府必須立刻轉移這間公司的合同,在每桶原油價格達80美元的今日,當固油氣公司卻以每mmbtu3.35美元價格出售天然氣。
同時,如果比起每mmbtu13美元價格出售給日本的本檔液態天然氣價格相比相差很遠,當固油氣公司出售給中國海洋石油公司液態天然氣的低價格,使國家蒙受500兆盾的損失。
他說,其實國內的電力公司、肥料廠及其他工業能夠以更高的價格購買當固的液態天然氣,比如由國家電力公司供應給穆阿拉卡朗發電站的天然氣,每mmbtu的價格達5.5美元,為此政府必須要求中國調高天然氣的購買價格,如果中方不願意,政府應立刻把出口到中國的天然氣轉移到國內。
他說,為了支持這項計劃,政府也必須推動由國家油氣公司和國家煤氣公司合作的浮動儲油站工程。同時,為了解決國內長期的天然氣短缺問題,他呼吁政府立刻通過替代法令以取消2001年第22號油氣法令,因為這項法令被認為是阻礙國內油氣發展的主要原因。
若通過國會修正這項油氣法令,將耗時3年以上的時間,最好的辦法就是由總統發出替代法令。
他指出,至少有3個因素使我們必須修正這項油氣法令,第一,這項法令不受到投資商的青睞,因為自發出這項法令後,印尼的原油儲存量從沒增加。
第二,法令不明確,雖然憲法法院已經修正這項法令的4項條款,可是政府卻沒有進行改善。第3能源專案小組也已推薦政府修正這項法令,因為這項法令已損害大馬的利益,他認為必須立刻關閉油氣上游執行機構,因為只會使投資程序更復雜,拉長申請時間。(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