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與地熱‧必須獲得補貼

(印尼‧雅加達)國民能源理事會理事利納耳迪.達里米表示,印尼因為一直專注經濟增長,而忽略了國內能源的需要。這樣一來,沒有足夠的能源來配合經濟的發展,導致發生能源危機。

“為了減少使用燃油,政府必須補貼天然氣和地熱,透過利用再生能源的能源防禦力措施,正是推動經濟。”

利納耳迪說,能源問題須在能源領域以外解決,一些能源領域的國企,更著重謀求利潤,而不是能源防禦力,因此必須採取措施,責成份配國內天然氣,維持油氣蘊藏量策略,以及能源價格在礦務與能源部規定之下。

雪佛龍措施與政府公關經理烏斯曼.斯拉末表示,經營者在發展地熱所面對的難題,其中是國電公司沒有確定購買電力,以及沒有確定的電力價格。

有關地熱的2003年第27號法令規定,地方政府有權進行招標,但是招標的專業能力卻仍有限。

印尼大學能源觀察家威多多.瓦尤表示,政府在實施能源補貼措施方面有誤,即是給予商用能源和燃油補貼,但是再生能源如地熱反而沒有獲得補貼。

能源觀察家科尤姆.詹德拉尼加拉補充,政府以廉價出口液化天然氣,出口的天然氣價格,不超過進口燃油價格的55%,以致印尼每次出口天然氣的同時,必須補貼45%外匯,以進口燃油。(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