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豪與麗嘉酒店爆炸案‧從犯被求處10年徒刑

  • 因藏匿涉及酒店爆炸案的諾爾汀,檢察官要求法庭判賽弗汀10年徒刑。(圖:印尼星洲日報)

(印尼‧雅加達)起訴檢察官週三(3月17日)在雅京南區地方法院舉行的庭審中,要求法庭判處恐怖份子嫌犯賽弗汀(Saifudin Zuhri)10年徒刑。

檢察官托托克‧班龐指出,被告賽弗汀在恐怖主義活動中扮演主要角色,以及庇護被警方追捕的恐怖份子頭目諾爾汀(Noordin M Top)。

他說,賽弗汀因涉及萬豪與麗嘉酒店爆炸案,觸犯反恐法令第13(b)條文。

他相信賽弗汀也是巨港恐怖份子團伙主要成員。

賽弗汀聆聽檢察官的判刑要求時態度鎮定,並拒絕對該事發表評論。他在庭訊結束後說,他完全不知道有關巨港恐怖份子團伙的事。

他的法律顧問阿斯盧汀(Asludin Hazani)表示,賽弗汀之前曾經介紹諾爾汀給阿布都拉赫曼(Abdulrahman Said),但這並不意味他給予恐怖份子組織各項便利。

“賽弗汀僅介紹他們認識,並沒有藏匿恐怖份子嫌犯,或涉及萬豪與麗嘉酒店爆炸案。”阿斯盧汀強調,他們將在下週庭審中進行答辯。(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