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雅加達)國電公司規定最遲明年杪,節省燃油指標達1410億盾。
上述數額是獲自購買私企在西爪哇以外3座小型發電站生產的電力,即西勞第2水力發電站、慕科慕科棕櫚殼生物能源蒸汽發電站和巴棠古芝小型水力發電站。
國電公司總經理法赫米‧摩克塔爾週一(4月7日)在雅加達同私企簽訂電力交易合同時表示,他們希望,該3座發電站能迅速投入生產,盡可能在明年普選之前實行。
該電力合同由國電和2家私企簽署,即西瑪隆坤兄弟能源公司,供設於蘇北西瑪隆坤的西勞第2水力發電站,以及柏利瑪美加能源公司,供設於萌姑露慕科慕科生物能源蒸氣發電站和設於萌姑露巴棠古芝的小型水力發電站。
以2×3.75兆瓦發電機的西勞第2水力發電站,在年產電能達到4萬4500京瓦時,則國電每年可省燃油1000萬公升,或相等於每年620億盾。而以2×2.5兆瓦發電機的慕科慕科蒸氣發電站,年產電能達2萬6000京瓦時,國電每年省電560萬公升或340億盾。以2×2.5兆瓦發電機的巴棠古芝水型水力發電站,年產電能達2萬8000京瓦時,國電省電750萬公升,或450億盾。
摩克塔爾闡明,節省總額每年達1410億盾,因為燃油發電機的生產成本達每千瓦時2000盾。國電向私企購買電力遠比生產成本更低,因此與西勞第2水力發電站的電力合同期限為25年,電力定價為每千瓦時468.3盾。
另外,與慕科慕科蒸氣發電站的合同期限是25年,電力定價為每千瓦時552盾﹔和巴棠古芝水型水力發電站的合同期限25年,電力定價為每千瓦時460盾。
他指出,有必要向私企購買電力,特別是供15兆瓦以下的電站,可以由各分配區總經理直接與投資者進行合約簽署。
“這是國電非集中化的努力之一,有望地方國電公司盡速配合,以建設各自地區的電力供應。”
他說,利用新型能源的小型發電站,目前已於萌姑露峇都峇萊‧瑪納、蘇北庫塔拉查、占碑特隆貝拉沙卜和南蘇的丹塔貝拉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