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未來岳母耍野蠻,設下6大拍拖條規,讓女兒的富少男友大喊受不了。這名剛從美國留學回新,擁有榮譽學位的富少申訴,他和女友交往幾個月,女友的母親就設下6苛刻條規,包括3“要”和3“不準”,令他不知如何是好。所謂的3“要”指的是,要男方每週上女方的家吃飯;結婚後要住在靠近女方的家;要替女方的父母和家人慶祝生日。所謂的3“不準”指的是,交往兩年內,不準女兒去見男方家長;婚後不準與男方的父母同住;不準女兒替男方的父母和家人慶祝生日。富少說,女友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可是未來岳母卻諸多要求,而且野蠻無理。他成為夾心人,進退兩難。
你們的戀情是否也曾受到家長們的諸多限制?




当被妈妈知道我拍拖的那一刻,睡觉都被她拉起身来骂
真不公平!
很幸运,我没有这种伴侣~
我一定受不了!!!
我的恋情曾被父母反对,总是和他偷偷见面,觉得好委屈他。到现在都还是不能明白为何他们要阻止我们来往。不然的话,我们已经组织家庭,生儿育女了。从此,我再没有爱上任何人。这么多年来,我们还暗地里在一起,希望有一天守得云开见明月。
我父母很開通,我也不曾這麼"幸運"遇到這樣的對象的父母!若我真的遇到了我應該會先落跑吧!!
我有很开通的父母!呵呵~!自己对自己负责任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