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明未敢做“好男人二號”

(香港4日訊)馬國明昨日以代言人身份,出席男士護膚美容中心活動。馬國明已連續6年擔任代言人,問到酬勞是否幾級跳?他自言是值得用之人,多年來收取的酬勞很便宜,就算加價也不多。

對於司儀指他是“城中筍盤二號”(好男人二號),馬國明自覺未夠資格,因要專業兼有經濟能力才稱得上“筍盤”,好像陳豪,“我都未得獎,我正向這個位進發。”(香港明報)

(星洲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