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瑞士男子飛抵新加坡樟宜機場時,沒有申報所攜帶的58枚金幣,結果被控上法庭,週二(3月9日)在關稅和消費稅法令下被判罰款3000元(約馬幣7156令吉),或坐牢3週頂替。
被告特夫拉扎‧單比拉扎(Theveraja Thambirajah),46歲,在3月2日晚上9時30分抵達新加坡時,沒有申報身上所攜帶的58枚金幣,從樟宜機場第一搭客大廈抵境廳的綠色通道入境。
特夫拉扎身上的金幣總值2萬1000元(約馬幣5萬令吉),應繳交的消費稅達1460元(約馬幣3482令吉)。
他從瑞士抵境,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問及是否有物品需申報時,否認身上有任何需申報的東西。
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卻從他的行李搜出一個裝有58枚金幣的皮包。
新加坡關稅局介入調查後發現,金幣是特夫拉扎在瑞士購買的,而且他並不打算申報及繳交金幣的消費稅。
去年12月,一名印尼錢幣兌換商盧約諾蘭(30歲)同樣因帶了總值約324萬元(約馬幣772萬8700令吉)的外幣和旅行支票出入境卻不申報,被判坐牢8個月。
根據關稅和消費稅法令(Customs and GST Acts),所有入境的貨物,無論需要繳稅與否,都必須繳付7%的消費稅。
關稅局提醒旅客有義務自行從紅色通道入境和申報。觸犯法令者可被罰款高達1萬元(約馬幣2萬3850令吉),或監禁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欲知更多有關新加坡關稅局法令及消費稅補貼(GST relief)等資料,可上網http://www.customs.gov.sg查詢。(聯合早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