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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互動/ 國會議會常規

余德華國會呈緊急動議‧要求辯A型流感

(吉隆坡)行動黨峇吉里區國會議員余德華週一(4月5日)向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提呈要求緊急辯論A(H1N1)型流感課題的動議,議長將在週三(4月7日)決定是否批准辯論此動議。

余德華在動議中表示,由於擔心國內爆發第二波A型流感,以及疫情比第一波嚴重,加上衛生部依然沒有採取謹慎措施,如每日匯報病例、鼓勵民眾戴口罩、增加特別醫藥人員和準備隔離病房,因此要求國會辯論此課題。


不滿依布拉欣指責賣沙給新加坡‧倪可漢援引常規對付被駁

(吉隆坡)木威區國會議員倪可漢今日(週三,3月24日)援引議會常規第36(6)、(7)和(12)條文,要求巴西沙叻區國會議員依布拉欣阿里收回他指責倪可漢涉及賣沙給新加坡的指責,否則將依布拉欣阿里提交特權委員會處置,不過卻被副議長拿督羅納建迪駁回。


副議長拒辯論內長呈動議‧林吉祥援引議會條文挑戰

(吉隆坡)怡保東區林吉祥今日(週三,3月17日)在下議院援引議會常規第26(1)(p)動議,企圖推翻下議院副議長拿督羅納建迪週二(3月16日)拒絕讓國會議員辯論內政部長提呈的動議的決定。


議會常規知多少(23)

若議員指本身投錯票,主持議會者應該怎麼做?


議會常規知多少(22)

議員在記名表決時,如何作出決定?


議會常規知多少(20)

議長如何在雙方持相同票數時,作出決定?


議會常規知多少(19)

根據議會常規44(3)條文,若主持會議者認為,本身在44(1)及(2)條文賦予的權力不足,他可以指示這名議員停職。


議會常規知多少(18)

第十八則∕議會常規44條文:主持會議者要求固執的議員停止發言


議會常規知多少(17)

主持會議者發言時,議員應該怎樣?根據下議院議會常規42條文,當主持會議者向議員訓話,或要在議員辯論期間打岔,任何在發言或要發言的議員必須坐下,議會必須安靜,以便議員可以聽到主持會議者的談話,及後者的談話不受干擾。


議會常規知多少(16)

議員如何在議會廳內保持禮貌?

根據國會議會常規41(1)(a)條文,所有議員必須有禮貌的進入及離開國會,並在議會廳內保持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