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開拓國際視野,提升文學風氣,傳承文化薪火。 •獎金
總獎額6萬5千300令吉。
•徵文方法(徵文種類及獎額分配)
甲、甄選獎
(一)馬華文學獎
01小說獎(字數以5千至1萬字為準,含標點符號)
首獎 : 獎金1萬令吉及陳瑞獻“花蹤”銅雕一座。
評審獎 :獎金5千令吉及“花蹤”錫雕一座。
02
散文獎(字數以4千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首獎 :獎金7千令吉及陳瑞獻“花蹤”銅雕一座。
評審獎 :獎金3千令吉及“花蹤”錫雕一座。
03 新詩獎(行數以50為限,含標點符號)
首獎 :獎金5千令吉及陳瑞獻“花蹤”銅雕一座。
評審獎 :獎金2千令吉及“花蹤”錫雕一座。
04
報告文學獎(字數以5千至1萬5千字為準,
含標點符號)
必須真人真事,以能反映社會民情,擴大人生關懷及緊扣時代脈動為要。須附上印證資料。
首獎 :獎金5千令吉及陳瑞獻“花蹤”銅雕一座。
評審獎 :獎金2千令吉及“花蹤”錫雕一座。
(二)新秀獎
05 小說組(字數以不超過5千為準,含標點符號)
首獎 :獎金1千令吉及“花蹤”錫雕一座。
評審獎 :獎金500令吉及獎牌一座。
06 散文組(字數以不超過3千為準,含標點符號)
首獎 :獎金800令吉及“花蹤”錫雕一座。
評審獎 :獎金300令吉及獎牌一座。
07
新詩組(行數以50為限,含標點符號)
首獎 :獎金500令吉及“花蹤”錫雕一座。
評審獎 :獎金200令吉及獎牌一座。
乙、馬華文學大獎
獎金1萬令吉及陳瑞獻“花蹤”銅雕一座。
星洲日報將為得獎者出版一部代表作品(含評選作品),此書成本大約1萬3千令吉。
•應徵條件
01 甄選獎:凡馬來西亞公民皆可參加。每人可同時應徵各類徵文,惟每類以一篇為限。新秀獎只限20歲(即2008年12月31日之前未滿21歲者)或以下的少年參加。
02 應徵甄選獎作品,必須未在國內外任何媒體(包括報章、雜誌、書刊、網絡)中發表或印刷過。
03 嚴禁抄襲或一稿兩投,如經發現,當予公布並追回獎金。
04 馬華文學大獎:限推薦於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星洲日報》文藝副刊【文藝春秋】、【星雲】或各大報章文藝版或雜誌發表過至少3篇小說;或3篇散文;或5首新詩;或上述文體混合共5篇;或出版一本書。馬華作家、報章文藝版或文藝刊物主編可推薦任何作者,或作者本身自薦亦可,唯須呈上相關數量的作品複印本、推薦者姓名、聯絡方式和被薦者的姓名、資料、簡介及推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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